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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屋的猫猫

去扫墓途中

祖屋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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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13你是我留不住的生命里,尽力强留住的唯一”——动力火车《镇守爱情》

+ love from distance

飞鸟带走鱼的期许

鱼吞下寂寞的泪滴

杨柳在风里羡慕地唏嘘

风却为穿上红舞鞋而哭泣

夕阳染红绿荫下的河堤

河堤上,重复着一个傻傻的问题

你知不知道

我为你着迷?

Astrud Gilberto的歌,love is stronger than we, 听到四周都变得安静。有些不经意地写下上面的句子,写完了却忽然想起一些久违的荡气回肠——那些曾经被镌刻上沧海桑田天涯海角天长地久的荡气回肠。

<去年的纱裙。这条价值不菲的裙子,如今已被束之高阁。善变的,也是善忘的。>

+ 首先想起William Blake的诗,Love's secret

Never seek to tell thy love,
Love that never told can be;
For the gentle wind doth move
Silently, invisibly.
I told my love, I told my love,
I told her all my heart,
Trembling, cold, in ghastly fears.
Ah! she did depart!
Soon after she was gone from me,
A traveller came by,
Silently, invisibly:
He took her with a sigh.

很久很久以前,爱情是可以如此盲目的。地平线上三个人,我的眼睛只看见你,你的眼睛只看见他,而他追逐着夕阳,正要去远方。

+ 再想到李之仪的《卜算子.思君》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爱情天长地久不多见,却也不出奇。而等待天长地久,就叫人心痛了。我在这边,你在那边,每一个有月亮夜晚,我们一起凝望,久而久之,月亮上刻下了彼此的名字。可是等待却太过奢侈。谁不能没有谁?谁又等得起谁?罗曼罗兰写道:我希望有一位绅士,默默地爱我一生。没有爱的时候,我们都想要爱。有爱的时候,我们想要很多的爱。有很多的爱的时候,我们想要更多的爱。我们不仅想要惊心动魄的爱,直言不讳的爱,无微不至的爱,我们还渴望有一个人,默默地为我们痴恋终生。

这个我们,是并没有找到可以使我完整的那个人的我们。他们是贪婪的我们,也是可怜的我们

+高中读《丑奴儿.欲说还休》,觉得毫不浪漫,没有新意,不值一提。

可今天,看到而今两个字,已经不得不落下眼泪。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
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今日,天凉好个秋。
+ 有个男孩子曾经对我说,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有雪灾的冬天,在以前常去的咖啡店,玻璃墙外的雪群魔乱舞,店里的音乐却无比庸懒。而我坐在他对面,用很平和的语调,跟他讲述那个古老的希腊传说。在说到他们承受着巨痛,不顾一切地寻找对方,奔向对方,努力地想要合二为一的时候,我的双眼真挚,笑容温柔。

他不知道的是,我已经渐渐不再相信。

那天我安慰beili,每个女人一辈子一定有一次两情相悦,忘记自己,只是时辰问题。

positive.

可是,也许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你一手提着grocery,一手牵着可爱的儿子,而他就在街的对面,微笑着,慢慢朝你走来,穿过你,一直走到你的后面,消失。

negative.

2005912

提醒自己:将来要买一张世界地图,用软木板镶起来,当飞镖盘用。不知道去哪里旅行的时候,就可以用它来选地方啦!

又是新的一个礼拜了。接下来的日子,会越来越忙,越来越紧张。在这种时候,想想还剩下365天我就解放了,也算是一种心理平衡了吧!念书都念到需要减压,以后工作了不知道会怎样呢?

确切来讲,还剩下300天了。每当站在一个时间点朝后面看,都觉得时间过得象飞一般地快。只有往前看的时候,才会叹息距离目标遥遥无期。等终于到了这个目标,又会回过头来叹息岁月不饶人。

不断地叹息,不如把心态放平和,enjoy每一天。哪怕是挫折,哪怕是不愿意,哪怕是担心,哪怕是恐惧,只要生命还在,都是一份成长。

说说而已。真的能做到每天早上都怀抱着这样的心情睁开眼睛吗?

脚快点好起来吧,我要去打球!我要去跳舞!我要去逛街!我要轻松地走路!

这些事情,在我脚没有受伤之前,我从来不曾象现在这样渴望。

愚蠢的人类。

 

+ 这两天开始看Edna Buchanan的记实体小说《The Corpes Had a Familiar Face》。虽然Part I 都还没看完,却已经不寒而栗。书里描写了大量作者作为一个police reporter亲身经历或者亲眼目睹过的无数例cases。太多的murder,太多的victim。多夸张的手法都有,多滑稽的原因都有,多恶心的现场也都有。而让我心里发怵的却并不是这些残忍而变态的杀戮,真正让我害怕的,是作者对这个社会的描写——一个习惯了死尸的城市。

+ 我从来没有去过Miami,只是听说这是一个没有自己的historyculture的城市。街上行色匆匆的人,咖啡厅里看报纸的人,taxi driver, or CEO,任何一种人,你去问他,他都不会告诉你他的家乡是Miami。书中说,ask people here for thirty years where they are from, they don't say Miami. They name the place they left. that is where their loyalty still lies. we are a city of strangers without community spirit or a sense of belonging. When bad things happens, there is no sense of outrage, no attitude of "This is my city. I'm not going to let this happen here. 正是由于这种无根性非归宿感,这个城市的人比其他城市的人来的冷血。即使尸体暴露在公共场所长达3个小时,也没有人惊吓、尖叫、报警。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恶性循环。他们不会想要保护自己的地盘以至于让她不要受到污染与骚扰,他们也不会想要建立一个平和的社区或者改变一下冷酷的事实。They just live with it. 

如果连死亡都可以习惯,有什么是不能习惯的?

还能够再冷酷一点吗?

我想到电影《大逃杀》里那个眼光被杀气侵蚀了的小朋友。

杀戮,在经历了为着求生这个目的之后,是否会继续存在人的头脑里,直到成为习惯?

如果人类可以去到习惯死尸的地步,那么离习惯杀戮还远吗?

2005910

~~~~~hahaha~~~~见过瘸子打网球吗?豆四我!!!

今天实在憋不住了,跑去打球,一瘸一拐的,都不知图什么,哎……

不过也该动一下了,自从脚趾踢伤以后,我几乎都没运动过。在家坐到椅子都快投诉啦!

my pretty little toe, please stop suffering! p..p..plea~~~se! wuv ya! 

每次拣球都是又跛又跳的,可怜到家了。球是自然接不到几个的了,不过怎样也算是活动了筋骨,不然都快变成蜗牛了!

教师节了,老师们辛苦鸟!~

+ 今天在朋友的blog上看见这样的话:30岁才结婚,那其实并不是我所希望的。只是30岁之前,不敢把女孩子娶回来委屈了人家。

大抵他在说这样的话时,并没有想过装腔作势,反而有些自认低微。那他一定不知道那一瞬间他其实很性感。

赚够了钱娶老婆,好象是一些男人的共有认识。大部分女人都会觉得男人的这种想法很性感,因为它很直接地表达愿意承担责任与照顾家庭的心情。

+ 即使现在能力有限,即使未来5年也不见得可以实现,即使未来10年还要靠老婆来支付一半家用,却无可否认它是比承诺来得动听的一句话。承诺是什么呢?歌里都说了,承诺只是太过奢侈的情话而已。

+ 当然,这样的话也会吓跑一些等不起时间和谈不起感情的女人——既然你还没赚够,那等你赚够了再来找我吧——哈哈。

也是可以理解的。女人最怕那些所谓的潜力股。一起跟他挨了苦,受了累,终于有一天他行情大涨了,谁想到他的眼光也跟着大涨。女人却连自己当年的风貌都不及了,怎么跟后来居上的青春无敌小妹妹比?

最恨男人不老,女人快老这个事实。45岁的叔叔可以大方地追求1920的小妹妹,35岁的女人却已经慢慢开始失去昭华。除非每个女人都买得起SK2,每个女人都打得起羊胎素,否则很难和男人拼这个事实。即使这些都是可以达到的,人们的价值观呢?一个40岁有钱有学识的未婚男人被女人争着要,一个40岁的更有钱更有学识的女人却只能排进男人的waiting list

+ 男人难做,女人也难做。如果有一个仪器,可以直接看透对方的心,世界就简单得多。可是真的有了那样的仪器,可能男人和女人之间就只剩下f*ck了吧。

+ "save u the seat next to me."

+ 发现kem的歌是那种我很需要的音乐。一整天响在房间里,我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可以安心做事安心发呆。可是一旦停止,我会瞬间感觉空洞,仿佛生活突然少了一个part。就是这种音乐,有既是无,无既是有。很空灵,几乎抓不到主声线与主旋律。it's nothing like a therapy, or pain killer; all it can do is calming me down. 

+ 搜集了很多starbucks card,握在手上厚厚一叠,很有成就感。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使迷恋top brand,却依然为了手中毫不重要的物质而满足到飞起来。

我想,我是一个很强烈地需要拥有感的人。只要是我喜欢的,我就要拥有它。如果不能拥有,我宁愿不要欣赏。

有时候我会怀疑,究竟我是不是真的很需要我收集的那些玩意?它们可以被我关在柜子里1年都不问津,可是我会因为它们在我的柜子里这个事实而感觉欣慰与愉快。

以为收集癖会渐渐康复,可是我看见的是——我越来越不主动控制自己,而我身边的人越来越放纵我对美丽事物的饥渴。

会不会有一天,我真的会为了一只绝版barbie而倾家荡产?

至少我知道,不会是为了barbie

这样我比较安心一点。

 

为什么那天没有在rainbow's拍照呢?突然想起那个河边的小酒吧,有很好听的音乐,和很喜欢的人们。4个人坐一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刚好。

要刚刚好,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一个暑假,能有几次刚好呢?

在仁和外面为了小事闹情绪,是刚刚好。在三环路上听着迷乱的音乐游车河,是刚刚好。在财大松开握着方向盘的手吃冰激凌,是刚刚好。在电影院上升的透明电梯里伸手学超人飞,是刚刚好。在川师的宿舍外面偶遇一只小得没道理的狗,是刚刚好。在babi闪烁的灯光与喧哗的音乐中感觉宁静,是刚刚好。在beanary靠窗第2个位子看春熙夜游的人潮,是刚刚好。在锦官新城拉着斑斑散步看他大便,是刚刚好。……

多么奢侈的一个暑假,那么多刚好。

听说彩虹吧最出名的酒是青梅煮酒,无奈今天才知道,已经没有机会尝试。

还有那只狗,那只有很文雅的坐姿的巨大的狗。

^0^

那只狗的图片不知道跑去哪里了,只找到斑斑的,呵呵

200599

晚上又要去river's跳舞。我的脚其实还没有痊愈呢……呵呵,反正大家也都知道我脚有问题了,大概没有人会笑我吧^0^

等脚好了,就可以打网球了。拍子挂在柜里已经快1年那么久了。如果是铁的都该生锈了!

这两天,大家看见我都说我又瘦了一些。一个暑假而已,而且是回国,我怎么会瘦了呢?我也不懂。

刚回国那几天,真的有些水土不服,不想吃也不想睡的,不瘦才奇怪。后来好不容易适应了,吃得多了也胖了一点点了,又匆忙地回到加拿大。可能又是因为水土不符吧,食量又变小了。

这几年总是在围着地球转,都要变成一颗卫星了。生命仿佛系在两端,两端都有牵挂。甚至有一次在飞机上突然醒来看见窗外的换日线,也并没有觉得兴奋。

周围的人在欢呼,为了一个浪漫的符号而欢呼。换日线,代表了什么呢?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我有更加真实的甜蜜与微笑等待在地球的两端。

只能欣赏的绚烂过程,美不过我所拥有的十分之一。

+ 昨天阿不因为怪我不理她,在我床上尿尿。梦里依稀看见她忙碌地在被子上抓来抓去,想要埋掉她做的错事。

今天起来想打她,可是看见她的脸,始终还是下不了手。

小不也算被我宠坏了,从来没有挨过我的打。

可是我的女儿,就是生下来被宠爱的。不然呢?

昨天,stef给了我一包韩国烟,叫做Time.白色盒子上韩国服饰,还有一句话:timeless time. 很淡,估计我会喜欢。

timeless time, 也就有endless end.

几浪漫都唔鬼用!

 

+ 我一直觉得,只有开心的人,才会在日记里强说愁。

真正痛了,却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虽然10年后,我不知道我是否还记得现在的心情,但是我希望我能够一直这样强说愁下去,一直说到我的幸福终结那一日。

幸福会终结吗?

懂得珍惜的人,上天不会为难她。

想念那个下午,坐在grandville海边喝着hot chocolate。风很大,阳光不太暖,海鸥鸣叫着寻找它们的方向。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回不去的都叫做家乡。

 

+ 无论是《小王子》还是《盔甲骑士》,都在反复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眼睛,是看不见本质的。要学会用心去体会。

骑士最终将功名抛开,看见了生命的真谛。

可惜我们不是生活在童话里。

真谛是什么,并不是人人都想知道的。

混沌着有混沌着的快乐。迷醉不一定要在幸福里发生。

心看见的东西,也有欺骗我们眼睛的时候。

不是吗?

人的心,反而可以是宇宙中最阴暗的地方。

眼睛可以看见的黑暗的极至是什么?human heart could be darker. 

the good part is, people who trust their eyes are the happy ones.

save us lord, save us.

 

+ 在别人的帖子里看见很可爱的表情符号,就偷来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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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6日凌晨

::微小的部分::赵薇

动了情能够爱多么深

当时你我都已沉沦

欢乐的陷阱

渴望的眼神

填满了每秒相爱的晨昏

撕裂的灵魂如何支撑

清醒总在梦醒

泪水还炽热,月光已冰冷

是最难忍受一种疼

轻轻的一个吻

曾经打开我的心

深深的一段

叫我思念到如今

以后的我是个陌生人

重新组合陌生旅程

巨大的世界

小一部分

只剩我想念你的心在忍

 

+ 下午醒来不到1个钟头,又昏然睡过去了。再次醒来,已经是夜里。成心安排的sche来调整时差,哪知道却着了它的道。

再过不到12个钟头,我又在TRUJ-lab里上课了。每次想到这个,都很头痛。不知道为什么,这次的压力尤其大。最后一年,好就是一年,不好就得再拖下去。也正因为如此,我尤其觉得自己势单力薄。每个人都为自己打算,每个人都为自己铺垫了后路,谁没有了谁都可以快乐地生活下去。计较得失的时候已经不算太糟糕。糟糕的是连得失都懒得计较了,得过且过。有什么好说的呢?越看越失望,直到对一种生物万念俱灰。

+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感冒,一整天看东西都是灰色的。这种时候不太适合思考。

+ 仔仔和阿不好可爱,睡醒又开始打闹了,呵呵。

200595日凌晨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杨丞琳《暧昧》

又和beilistef聊天到很晚。这样的girls' night总是让人幸福又伤感的。伤感是奇形怪状的,幸福又是什么形状呢?
+ “我觉得幸福,因为有你。坐在这里,我会觉得你在。所以,不用描眉画眼,敷粉涂丹也会觉得自己美丽

这句话,来自很久以前,倾城姐姐写给她爱的男人的信。今天,坐在电脑面前,听Stephanie写的钢琴曲deep blue,并且聊到她的爱情,突然想到上面那句话。倾城姐姐在写那句话的时候,会料到多年后,她依旧看不见幸福的形状吗?

倾城不只一次地这样对我说:兔子,象我们这样的女人,会舍得把自己嫁出去吗?

倾城也多次这样对我说:兔子,为了爱他,我已经一无所有了,却并不后悔。

每个人都在stef的这段音乐中扮演自己的角色。对我来说,是一面迟疑,一面思念思念反复思念的心情。

+ blog-update的时间放在夜晚,是因为有很多话,那样温存,那样柔软,那样湿润,那样敏感,却如同昙花,只在夜晚绽放出光华。一到天光,立刻变为墙角的垃圾,没有人疼惜。

+ 今夜,几个女人并没有看出幸福的形状,也没有猜出幸福的玄机,空气中,却有花样的烟雾,穿越手指,缭缭上升。

我们都有爱。

我们都寂寞。

200593

今天和beili出去玩,在酒吧里到是没喝多少,回到我家之后继续喝,结果她喝多了。谈到她的一些满伤感的话题,不断叹气。好多感情都是这样,拖着痛,断了伤。要换掉一个习惯比换掉一副皮囊还来得艰难。

原来酒精可以让痛觉暂时消失的。在bar里面忘记了脚痛,居然和她去跳舞。虽然没跳两下就出来了,回到家脚还是又肿更厉害了。没想到变成瘸子了……5555~ 不过这个礼拜之类应该可以痊愈。

最想不通的是,一个该回国的要留下,一个该留下的要过去。

+ 三、四年前有一天,我写过这样的话:

世界很大,

能有多大?

我们还不是遇见了。

世界很小,

能有多小?

如今也还是天各一方。

sigh... ...

+ 那个男孩子坐在轮椅上,苦苦哀求医生让他的疼痛消失。医生锁紧眉头,眼睛里尽是复杂的无奈。他轻轻对男孩子说,不如你闭上眼睛,告诉我疼痛由何处传来。男孩子闭上眼微微仰起头,既而被痛得大叫出来,他哭喊着:我的脚趾!我的脚趾好痛!他顺着腿抓下去,想阻止那巨痛,谁知大腿以下,抓到的是空空的裤管,什么也没有了。医生怜悯地告诉他:其实不是你的脚在痛,而是截肢手术之前的疼痛还残留在你的大脑中。你需要时间来适应。

+ 感情又何尝不是如此。爱人没有了,疼痛还在。夜晚照旧翻来覆去,醒来照旧双眼红肿,开车照旧忘记打灯,走路照旧错过拐角。醒着的时候努力用酒精麻痹痛觉,夜晚却在疼痛中哭着醒来。

然后三五个月之后,假使没有死去,生活就得继续。等到下一次,那个反复被割伤的地方,痛觉退化,仿佛有了免疫力。

永远只有最初的那一次。痛彻心扉。

有的人运气好,遇到第一个恋人就是最初。

有的人运气差一点,遭遇几次恋爱才遇到真正的最初。

有的人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至今仍然在寻觅。

+ 经常听到有人说,在遇见她以前,我尚未认识什么是爱。”“she's the best thing ever happen to me.”

感觉世顿时明亮起来,每天都充满着希望起床,满怀着热情去工作,开始留意身边的小细节,会为一片树叶感动,乐意帮助别人,迫不及待地传播自己的幸福。

+ 可是也有人,因为太寂寞。因为太软弱。他倾斜地存在于这个世界里,不得不找到一个依傍。漂泊太久,恍然看见一方荒木,也顿觉欣喜,迫不及待地靠过去。靠过去之后,慢慢就会长在一起,等到嫌弃对方了,等到愿意承受孤独了,等到发现另外一方良木了,才惊觉——原来两人就快腐烂在一起。散发着恶臭,长着脓疮,满身污秽,可悲的是已经分不出哪个是你,哪个是我。

百年之后,人们经过他们的尸骨,竟然以为只有一个人。他们掩着鼻子,惊恐地离去,怕在这里多待一秒就会遗臭万年。

+ 因此,为了迎接最初那阵疼痛而勇敢的去爱,不要惧怕失去。

+ 因此,不要为了寂寞而爱,即使快要倒下去。

200592

一个人不愿意为他不爱的人付出。同样的,一个人也不愿意接受一个他不爱的人的付出。那样的付出,接受之后就立刻变成沉重的压力。也许,一辈子都直不起腰,抬不头来。要遇见一次两情相悦,是多么的不容易。

倾城姐姐说,好羡慕你,总是拿得起放得下。

我说,把脚挪远一点,不就不会砸到自己了吗?有什么放不下的。

其实,她哪里是放不下,她只是不舍得走开。

一阵子很厌恶烟,一阵子又一只接一只的抽。不是不能控制,是懒得同自己较劲。

我再一次同自己说,把手上的烟抽完之后,就戒掉。这已经是第几次了?我已经不记得了。

披星戴月,还在马不停蹄吗?

宇宙语录之一:只要我们在一起,这个故事就没有结局。

200591

王力宏为什么那么可爱?他的歌为什么那么好听?Jay本来就逊了一截,演了initial D之后worse了。周同学,你咋想的呢?力宏,a za a za fighting~

回到kam,却过着成都的时间。如果地球是平面的,如果地球可以对折……我现在应该在睡懒觉。两个钟头之后,我会起床喝豆奶吃鸡蛋菜包一边读第一条短信。之后我应该在上网或看电视,中间穿插着短信若干。下午去shopping,之后就给爸爸妈妈把米饭做好,如果冰箱有我想用的材料,我就做菜。如果没有,就等妈妈回来做我喜欢吃的。再之后,我应该在beanaryblueberry frosty,或者在公路上飞。

而地球太圆。找不到对折线。

没有中文电视可以看,悲哀地已经习惯在pc monitor上看tvb show。最近在看《妙III》,这套剧集很好看,只是有太多的沉重与生离死别。而生死却又不是利落的,中间参杂了太多痛楚与眼泪。生死每天上演着,爱情变得奢侈起来。henrry说,不去期待,不去等待,于是没有失去的遗憾。paul说,其他动物只会因为而幸福,人却是唯一会因为而痛苦的动物。

今天,开始写小说。虽然斗志昂扬,却很清楚这又是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

写了很多故事,都是没有结尾的。仿佛写到一定的时候,自己知道了结局,就懒得把它写出来,就此搁置了。

今天一鼓作气地写了1万字。算了破了我的一个小纪录。

只是这样的一鼓作气劳神伤眼,不知道还能有多少次呢?

:::欧得洋:::《听你弹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