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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2vitruvian man - da vinci.

 

这个学期开始前,我试图找时间看Dan Brown的The Da Vinci Code,可惜只看了个开头学期就开始了,于是我不得不放弃它,投入到周而复始的忙碌中。如今是暂时解脱出来了,我重新翻开这本书,我只能说,这本书的行文有如它的故事本身一般诡异,充满着原始的晦涩与阴霾,却如此吸引。看了不到60页,已经挥不去那些神秘的code。馆长大人临死前挣扎着将自己摆放成da vinci的vitruvian的形状,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还有那串没有规律的数字……

有没有看过郑渊洁的《魔方大厦》?里面的小男生来到魔方里,厉经24个魔方国度的故事。他第1个经过的国家里,人们的身体都是玻璃做的,可以很直接地看见他或她的心。所有人的名字都是三个字的,并且都是同一个字的重复。在这里,他结识到一个好朋友,名字叫做璐璐璐。……anyway, 我跑题了,哈哈。

 

有一天,R小姐从她儿时的收藏里翻出一样东西,那是一个已经残旧不堪的魔方。上面的色彩已经不那么鲜艳,并且有脱漆的现象。翻到黄色那一面,最中间的那个方块上颗着to R . 于是,记忆回到15年前的圣诞夜……blah blah blah……总之她得到这个作为礼物。她那年的圣诞愿望是长大之后有很多很多爱情,再blah  blah  blah……她进到魔方里面,于是,R小姐开始了她与24个男人的24段情爱史……well, 这是我准备要写的故事。say10年后吧,或许有时间。

眼睛是用来看见完美的事物,以弥补世界的残缺。

心是用来看见真实的你我,以弥补爱情的虚幻。

如果眼睑是快门,我希望每一次睫毛的扑扇,都捕捉到你温暖洋溢的嘴角,以及那只为我舒展的眉头。

如果你带我去到黑暗的深渊,那便是我至安全的圣地。

眼睛失去了它的偏见,从此,其他所有感官都活跃而敏感,敏感而招摇,招摇而脆弱。

有没有自尊,有没有高墙,都将无关紧要。

触碰心跳的手,是开启一切的钥匙。

落在睫毛上的吻,便是一切的交接点。

无边的黑暗,浓到化不开的墨。

是海滩,是丛林,还是沙漠?

是温存,是愉悦,还是疼痛?

汗水滴在掌心,叹息落在眉头。

那是初生的欣喜,也是垂暮的遗憾。

一颗选择在白天陨落的星,一片固执地染蓝夜色的海。

一个久违的承诺,一分初世纪的眷恋。

都在黑暗中,逐渐滋生。

20051211

今天闲着无聊就把这三年来收集的Starbucks的小东西整理了一下。原来除了那些cards之外,我还有那么多Starbucks的小熊^0^,好开心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收集熊的,不知不觉,已经那么多了。我想我已经过了那种喜欢很大的抱熊的年龄,家里的大抱熊都被扔在那边很久了。反而我现在喜欢收集做工精致,有象征意义与纪念价值的熊,价格是昂贵了一点,可是比起莫名其妙地一大堆玩具来讲,有意思多了。

迄今为止,我已经有有9star的小熊,1只哥哥从英国带给我的London Underground的熊,2只在Banff旅游时买的Canadian Heritage熊,2只妈妈送我的curtain-tie熊,1只我就读的大学改名之前的纪念熊,1People's Jewelry情人节特别版熊,1C.J.送我的Carlton cards的熊,1只弟弟送我的印度阿三熊,1只穿着绣有I'm Sorry毛衣的小熊,还有16只圣诞节小熊。

 

看见中意的熊可以立刻买下来,Star的卡片就很难增加了。几乎要1个多月才会出一张,有时候几个月也不出一张的。我只能从网站上bid以前的老卡。有些老卡贵到我觉得诧异,一张San Diego Zoo的卡片在网站上要卖到将近100美金,一张Ray Charles的也要20多美金。都怪那些坏人,总是动不动搞什么limit edition,把价钱都炒高了。于是那些目的不是为了收集的人,就把它们拿出来变卖。还好我并没有觉得非有不可,不然我就中了这些人的计了!哼!

 

pics1:熊熊大集合, 2&3:starbucks熊。

with all the joys i've been though here, still, somehow, something's hateful. i know that everything i hated would soon be gone as long as i'm home. ..

刚刚看了《诅咒》这部电影,觉得还不错,只是我更加喜欢《秘密》这个名字。之前看《蝴蝶》,知道了这个叫田原的女孩子,对她感觉满特别的。去年的金象奖颁奖典礼上,她荣获了最佳新人奖。虽然《诅咒》节奏很慢,可是田原的演技是里面一个亮点,连吴镇宇都逊色了。上网看了看她的资料,原来2001年她16岁的时候已经和公司签约了,并且是以歌手和作家的双重身份。她的第一张碟是一张全英文碟,里面的a wishful way很好听。她写的《斑马森林》我没看过,听名字很有趣。她今年也才20岁而已,已经拿过小金人,出过英文唱片,出版过小说,并且分别和影帝、影后合作过。

 

今天还看了另外一部电影,就是现在电影院还在放映的《harry potter and the goblet of fire》,越看越觉得我不喜欢harry potter系列童话是有原因的。第6集的书出来的时候,到处都在抢购。第4部电影出来的时候,很多电影院位子都被预定光了,首映当天连票都买不到。如此看来绝大多数人是懂得欣赏它的。我可能落伍了吧……哈哈。

20051210

刚才妈妈跟我说,爸爸一直在催我定下去美国的时间。可是为什么我始终没有兴趣呢?美国就那个样子,不一定要每个城市都去走走才算知道美国吧?父命难为啊……父亲也是为我好,才坚持要我再去美国玩,趁着还在北美,就多见识一下。对我来个人说,到LA去当观光客却并不是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我听说那边阳光明媚,活色生香,可是谁能理解一个辛苦得连睡觉都要抽时间的人,终于有了一个不算太长的假期,因此只想埋头大睡的可怜?看来又要和爸爸进行世纪大辩论了。两个人一样地倔强,一样地深爱对方,不知道能辩出来什么呢?

连续两天,我清晨才睡下,黄昏才起来。昏昏沉沉在电脑前坐一会,又犯困了。真是心疼自己,一个学期把自己搞成严重缺眠,现在可以睡得跟我家猫一样多。整整一个学期没有化妆,至少有大半个学期没有戴隐形眼镜,至少有一半个学期没有时间选择当日的衣服……因此,这个寒假,我最大的要求就是每天睡觉睡到饱,每次泡澡长达40分钟,逢出门必打扮得漂漂亮亮,逢卸装必做面膜,逢朋友聚会绝不在乎时间,逢喜欢的东西必须买下。重点是,这个学期的努力,并没有白费,门门绿灯,真是梦境一般的生活,现在居然可以做到,难道不应该满足吗?

至于旅行,我的至高要求就是再去一次Grandville Island,沉浸在艺术气息浓郁的氛围里,观摩,学习,享受,购物,哈哈哈哈……那个地方,连废弃的艺术工厂都是别致的,连空气与呼吸都是优雅的。想是这样想了……可是如果爸爸坚持,我应该还是会听话地去美国吧……美国美国,美在哪?有我的神仙生活美吗?

又在ebaybid了新的StarBucks卡,我的collection又增加了。好开心哦!生活其实可以很容易满足,不是吗?当然不是,哈哈哈。只怪我太多梦想,太多心愿,太多付出,因此想要更多回报。付出的过程再辛苦,再心疼,如今看来,都没有说什么值得不值得的。《炼金术士》里的牧羊少年说,每向前一步,就离我的梦想更加接近一点。真正的self-actualization是来自于时间的沉淀与心的锤炼。小王子不是说过吗,眼睛是看不见本质的,惟有心,心看见的东西,才是最真实的。用心去看这个世界,再看回自己,才知道什么是自己想要的,什么是对的。梦想,其实只是自我完成的一个部分。而成就梦想的大目标却是为了明净我的心,从而可以看见更加真实的世界与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来都没欣赏过颓废的所谓美丽。人失去信念是很容易的事,而重新寻回信念却很难很难。太过沉溺在自己的一点点小成就里面,心就不再透明,一段时间之后,就不再看得见蓝天绿水,不再分得清楚色彩。而这种心的色盲,是太过自恋与自尊的人常常容易染上的疾病。关于对自己的太多太多爱,坏就坏在它是放不低的。可是偏偏只有放下的那一刻,才会学会欣赏人间的美丽,才会懂得,拥有自己那一点点优越感,不如拥抱这个世界所有的优越感;为自己一点小成就雀跃,不如为这个世界的大成就雀跃。越多真心拥抱,越多由衷雀跃,因此越多真正的幸福。

真心希望遇到过小挫折,或取得过小成就的人们,不要沉溺于自己的伤痛与自负里面,从而丢失了信念,再也看不见明天。

2005128what's wrong with Ottawa?

昨天,渥太华又发生一起命案,一个20出头的加拿大女生在家听到门铃出去开门,就被一个21岁的男人杀掉了。这已经是渥太华这2天来的第3起命案,和今年的第11起。不知道渥太华是怎么了?首都不是应该治安很好才对吗?今天,渥太华的中国学生号召大家一起进行了一系列追悼活动,来悼念往生的两个中国学生。可怜的是他们即将到达渥太华的父母,白发人到异乡来送黑发人。

学生自发为已故两个中国学生点起蜡烛送行。

今天晚上又去Chris家吃火锅,开始满无聊的,所有男生都在玩game,女生都坐在那边发呆,我还无聊到和Sunny玩自拍。后来开始玩牌和BlackJack的时候就好玩多了,因为大家都在耍宝。好久没这么轻松地玩过了,不知道这个周末能不能去跳舞呢?呵呵。下个礼拜可能就去温哥华了,希望到时候beili还在那里。昨天晚上考试回来的路上,在学校clock tower旁边看见三只小鹿,可能太饿了,跑出来找草吃。好可怜哦……不知道他们的妈妈知不知道他们跑来这里了,他们认识路回去吗?每年冬天,都可以看见动物跑到城里面来找吃的。可能太冷,实在很难觅食吧。

2005127日 关于渥太华126枪杀案

12月6日凌晨,渥太华的full house bar发生了枪杀案,因此我们失去了两位中国留学生朋友。死者已已,除了哀悼没有别的话可讲。而让人更加心痛的,是国内一些网友对这件事的反应。

如果国内没有机会出国念书的人都一定要抱着病态心理来看待这件事情,那么请那些人尽管幸灾乐祸好了。你们可以说死者家里都是贪官和奸商,你们也可以说死者夜晚留连酒吧是罪过。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真的要在嘴巴上逞能,我们这些留学生可以说更加难听的话给你们听。而你们最不想听到的,我想你们最知道是什么。

如果你们肯卸下半点无谓的嫉妒心理,你们就可以擦亮你们被扭曲的差距遮住的眼睛。留学生的家庭情况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优越,那么花钱如流水。如果你们肯听,一定有人愿意告诉你们中国著名的企业家的皇帝女与太子爷在加拿大是怎么生活的。有谁没有尝试过省钱,有谁没有尝试过没钱,我想你们是电视看太多了。如果你们肯更加客观一点,你们也不会很难明白,大多数中国留学生出来加拿大是非常努力地在读书,甚至比在国内念书更加努力和辛苦。而不是你们不知道听哪只鬼讲的,留学生出去都不念书,都只会花钱。你可能还停留在相信出国的都是纨绔子弟的年代,那么,请你自己把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退后10年。再者,如果你还是一个正常人的话,你一定也有夜生活了,你可以通宵happy hour和打麻将,出来念书的学生就不可以凌晨出去唱K吗?如果你要嘴硬,那么请承认你自己是一个out掉的贱人,谢谢。

其实说再多也没有用,等你将来有了儿女,有了能力,有了想让他们出去见世面和出去接受另外一种教育的想法时,你就会明白,今天你在BBS上说“支持加拿大黑帮枪杀中国留学生”是多么无耻与下贱。

我发自内心地,由衷地鄙视你们。

事发之后,中国留学生在案发地点门口摆上鲜花点上蜡烛,悼念死难者。

2005年12月6日 The Great Orson Wells

昨天晚上做了一个还算恐怖的梦,梦见自己被卷入一场斗争,A为了向B报复,派人用刀割伤了我的手臂,很深很大的一个伤口。痛到不觉得痛,只是那个伤口惨不忍睹。还好手还能动。后来我去找A讲数,A居然说他没有命令人伤害我,只是平时言语里有对我和B的仇恨,因此手下自己动手的。伤害我那个人好象就是一个智障者,A这么说,我也可以理解。可是注定我和他不是站在一边的,也注定是仇人。后来就醒了。腰酸背痛的,我赖在床上骂了一会才起来,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经常做这种半恐怖不恐怖的梦,很象film noir的场景跟对白,是不是当年看citizen kane看得太入迷?

由于之前年修了很久的电影课,看了相当多的film noir。最喜欢的,还是citizen kane。记得之前和教授聊天,他问我为什么喜欢这部电影,我实在说不出来。只能一一数落其他电影里不好的地方,来衬托这部的好。虽然到今天,有了大量的彩色的noir genre的电影,我还是觉得kane是最最最完美的。那是唯一一部看过之后让我惊叹的50、60年代的电影。我当时甚至怀疑,几十年前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智慧与情感?怎么会写得出这么好的剧本?怎么会有这么卓越的演员?怎么会有这么出色的导演?而事实上,这三种角色都是一个人——Orson Wells。很难想象我居然会有那么老的偶像。

原来,我是真的很喜欢穿男生的T-shirt。之前我始终认为要有蕾丝的性感小睡衣才适合我,坚持不屑那种平凡无奇的睡衣。我也一直抗拒承认男生的T穿起来真的很舒服这个事实。无论是睡觉,做饭,吃饭,看电视,上网,上厕所,都很方便很舒适,因为宽到会遮住手臂,因此不会冷,又刚好长到遮住PP,不用去客厅的时候怕阳台那扇玻璃门。重点是,T很好洗,随便扔进洗衣机嘻呖哗啦一下就ok了。我最喜欢穿着大T拥抱我的床,美美地进入梦乡。——Vicky,look,我已经承认了,请你不要再笑我了。

2005年12月6日 when Eminem's gone

明天还要考试,我却睡到现在才起来。不知道能不能看完书了……可怜的孩子。

Eminem的05年新碟在much music打歌打得满凶的,最喜欢的还是那首When I'm Gone.知道一点eminem身世和ex-marriage的人应该都会为这只mv热泪盈眶吧。很多人都有不顺利的婚姻,很多小孩子都在单亲家庭成长,因此倒不是为他的婚姻和女儿感动,而是看着一个男人慢慢从激烈走向平和,从激进走向成熟的感动,仿佛亲眼目睹一次挣扎中艰难的蜕变最终成功。在他没有表情的脸上,每一个轮廓都诉说了太多的过往。

02年那个夏天喜欢上他的,那个时候,without me那种歌还算是新歌,每天在MTV和MUCH打得热火朝天。那阵子我还和那个上海男孩子在一起,可能当时喜欢上eminem也是因为当时他对他的狂热吧。因为之后又和另外的人在一起的时候,对eminem的印象就慢慢模糊了,之后出的几张碟我也听过,却找不到当时的心情。而这首when i'm gone,虽然他小子又一次sell privacy来博取掌声,可是却是成功的。从昨天的骂老婆骂对手到今天学会骂自己,不能不说是一种经历。喜欢这种勇敢的男人,哈哈。 btw,mv里那个扮演他女儿的小女生超可爱。

仔仔学会了新招跟我要猫罐头吃,我真是服了他了。知道我拒绝不了他的装可怜装无邪,更受不了他安静地跟我撒娇,结果他就出那招来治我。昨天帮他跟阿不洗澡,发现阿不虽然是一个女孩子,力气却大得向象一头公牛。洗澡的时候我还控制得了,后来要用吹风机把她吹干的时候,我和他就开始了人猫大战。抓到她9次,她要跑掉10次。跑掉了又笨得不会找地方躲,又被我抓到。湿达达的到处跑,好怕她感冒,心痛死了。

仔仔就不同,虽然非常不愿意站在浴缸里被我抹泡泡冲热水,可他还是比较乖的没有给我添任何麻烦。就连最后吹干的时候,他也是乖乖地趴在地上,没有要逃跑的意思。好可爱^0^我家仔仔最有性格了,可是又不会乱来性格。不象阿不,脾气大,胆子小,又小气又没头脑,哎……谁叫她是我的乖女。真希望我是她后妈!